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函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冬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正阳群力白家河安置区路灯进行维修的建 议》(第108号)收悉。经我局与鸿业集团、正阳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照明设施维修管护工作,建立了市政设施“即坏即修”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城区照明设施故障整治,确保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收到您指出白家河安置区照明路灯 有关问题后,我局第一时间会同鸿业集团等相关单位现场核查, 发现白家河还地安置区道路配套公共照明存在路灯老旧、线路故 障等问题,涉及道路长度约200m。该项目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目前正在与正阳街道协商维修工作,并多渠道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强与正阳街道协调联动,加快推进白 家河安置区路灯维修整治,为广大市民提供温馨明亮的城市照明环境。
此复函已经陈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杨建明,联系电话1531078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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