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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档案馆红色档案征集公告

日期:2025-06-09

红色档案承载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和伟大精神,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挖掘、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各界并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充分发挥红色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黔江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文献资料:记录中国革命不同时期黔江各级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杂志等;反映黔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资料、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

2.实物档案:与黔江发展有关的,能够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实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等;参加过党领导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等重大战争的老兵的各类档案,如证件、证书、回忆录、军服、勋章、徽章、胸章、肩章、旗帜、战利品、战斗用具、纪念品、宣传品、慰问品、牌匾等;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黔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3.音像档案:反映黔江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党的发展、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反映黔江革命遗址遗迹的照片、图片、录像等。

4.名人档案:反映在党的建设及发展历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黔江籍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题词、出版物等档案资料。

5.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献:所有人直接将档案资料向黔江区档案馆捐赠,黔江区档案馆向其颁发捐赠证书。

2.寄存:所有者不愿捐赠且不具备档案资料保管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后,本馆可提供免费寄存服务。

3.复制:对于珍贵的档案资料孤本,所有者不愿意接受捐献、寄存的,经档案所有权人同意,档案馆可采取对原件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征集说明

1.档案资料所有人应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可靠,保证其所有权真实、合法。

2.捐赠的档案资料经鉴定收为馆藏后,将永久保存于黔江区档案馆,捐赠者对其档案资料服务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3.以寄存方式征集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不变,黔江区档案馆可进行复制、利用。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黔江区档案馆406办公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行署街334号)

2.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18896124022

3.电子邮箱:197658034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红色档案征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红色档案资料征集活动,踊跃捐赠、提供相关线索,让红色记忆得以传承,让红色精神永放光芒!


重庆市黔江区档案馆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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