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黔江城区优良天数295天
近日,记者从黔江区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2025年10月31日,黔江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304天,优良天数295天(优210天,良85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4天,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优良率97.0%。
10月,城区环境空气污染因子浓度均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2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6微克/立方米,臭氧(O3-8h)7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6毫克/立方米。
与上月相比,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臭氧(O3-8h)和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上升14.3%、30.0%、14.3%、20.0%、8.3%和20.0%。
与2024年10月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相同,均为31天。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臭氧(O3-8h)浓度分别下降20.0%、50.0%、42.9%、14.3%和26.4%;一氧化碳(CO)浓度持平。
1-10月,城区环境空气污染因子浓度均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3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2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5微克/立方米、臭氧(O3-8h)10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8毫克/立方米。
与去年同期相比,1-10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减少7天。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上升6.5%;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浓度持平;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和臭氧(O3-8h)浓度分别下降14.8%、16.7%和8.0%。(记者 徐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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