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黔江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解读
调整黔江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解读
(2025年6月15日)
2025年6月13日,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黔江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69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6月16日起执行。为便于大家理解把握,现就通知的几个事项作简要解读。
一、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必要性
黔江区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是2006年制定,随着物价指数的上升及人工成本的增加,现有运价无法覆盖运行成本,乘车矛盾显现。近年来,市民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乱象反映强烈,投诉量居高不下,特别是新城不打表计费、强行拼车的问题。此次,通过调整运价并同步加强行业治理,有利于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助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政策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等法律法规开展价格调整工作。
三、调价原则
一是适度适中。适度上调运价,价格梯次与原有价格变动幅度循序渐进,且运价在渝东南区域和万州、涪陵相比趋于中游,价格适中。二是兼顾多方利益。按照群众出行的实际和重要节点划分为0-6公里、6-10公里、10-15公里三个区域,通过梯次价格保障短途调整幅度较小,中途有一定上涨,长途满足实际需求。确保调价后乘客利益、驾驶员利益均有保障。三是保障运力。适度增加夜间运行价格,保障夜间(22:00-次日06:00)出行需求较白天出行下滑前提下,提高出租车运营积极性。四是覆盖成本。调价坚持覆盖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在保障驾驶员运营基本成本基础上最大程度减少乘客的出行成本。价格调整充分考虑调价周期内的平稳运行。
四、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主要事项
1.运价标准。白天时段起租价由4元调整为5元,基本里程由1公里调整为2公里,即在2公里内支付5元,与原实际收费标准一致。
2.计费方式。由原有的1公里计费一次调整为每500米计费一次,计费更精准。
3.公里运价采用阶梯计费。白天时段:超过2公里后,6公里以下,每公里运价由1.2元调整为1.6元,即0.8元/500米;6公里(含)以后,由原有的每公里加收50%的空驶费(即1.8元/公里)调整为2.2元,即1.1元/500米。夜间时段:超过2公里后,6公里以下,每公里运价由原按车公里租价加收50%的夜补费(即1.8元/公里)调整为2.2元,即1.1元/500米;6公里(含)以后,由原有的每公里加收50%的空驶费(即2.7元/公里),继续执行每公里运价为2.7元,即1.35元/500米。通过调整单公里运价,有效覆盖巡游出租汽车运行成本。
4.时段调整。白天时段时间由现行时段06:00—23:00调整为06:00—22:00;夜间时段时间由现行时段23:00—06:00调整为22:00—06:00。与渝东南周边5区县保持一致,同时合理补偿驾驶员夜间行车的辛苦。
5.包车。终点在城市规划区之外可实行包车,包车价格不得超过载客里程打表计费价格的200%(含空车返回费用),载客里程中过路、过桥费由乘客另外支付。充分考虑了从城区打车到各乡镇街道的需求,保障了巡游出租汽车的往返成本,同时规定了包车价格上限,也合理控制了乱收费行为。
6.合乘费。巡游出租汽车租用期间,在计价器能够满足合乘计费的前提下,经征得第一批乘客的同意,方可搭乘第二批乘客,严禁强打组合,合乘路段可以收取合乘费,合乘费用由合乘乘客各负担70%,合乘路段不得再收起租费。将有效解决强行拼车的行为,在第一乘客的同意下,也可降低市民的出行费用。
7.低速行驶费。每车次营运时速为0-12公里(含0公里和12公里)时,不满5分钟不计费,计时满5分钟加收白天公里租价的50%,之后,每满2.5分钟加收白天公里租价的50%,不满2.5分钟不计费。将原有的中途停车等候(5分钟内不收费)调整为低速行驶费,充分考虑了早晚高峰期堵车的时间成本。
8.城区范围。城区范围内必须打表计费,城区范围以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划定范围为准。